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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公攤面積”是大勢所趨嗎?專家:這事兒,可能真沒那么簡單……

        日期:2023-08-09 20:24:27 來源:開屏新聞客戶端

        近日


        (相關資料圖)

        “女子買69平方米公寓有37平方米是公攤”

        事件引發關注

        進而引起了眾人

        對于公攤面積的討論

        8月9日

        #取消公攤是大勢所趨嗎#

        話題沖上微博熱搜

        引發網友熱議

        據媒體此前報道,姬女士2020年在陜西西安某小區購買了一套商業公寓,公攤面積的比例超過了50%。銷售人員表示,該公寓的公攤率確實達到了50%,但是單價低,舒適度高。該樓盤五證齊全,規劃都是經過政府部門審批的,公攤沒有問題,符合國家規定。

        這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早就對“公攤面積”有諸多意見的網友們

        紛紛在評論區表示

        “必須取消公攤面積”

        也有網友稍加分析

        發現這事兒沒那么簡單

        “取消后,走路和坐電梯大概都要收費”

        “取消以后,房價會水漲船高”

        實際上,姬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孤例。而近年來,社會上關于房屋公攤面積的爭議也時有發生。

        公攤面積多少算合理?

        公攤面積能不能取消?

        發現公攤面積不合理

        有哪些維權方式?

        這些問題真的需要提前搞清楚

        究竟有沒有公攤面積標準?

        圖源:@中國之聲

        姬女士買房“高公攤”事件曝光后,公攤面積標準迅速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

        據媒體報道,與商品房預售制一樣,公攤面積制度也是同一時期由香港引入內地的。公攤面積沒有統一標準,與此同時,公攤面積又衍生出一系列收費,如物業費、取暖費都是按公攤后的面積收費,這一系列操作,引起了不少購房者的不滿。

        公攤面積制度在我國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公用建筑面積共同組成。

        具體來說: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而公用建筑面積一般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簡單來說,如果電梯、走廊、過道等公共設施的公共空間越多,那公攤系數自然也就越大。

        此外

        高層和底層住宅

        在公攤面積上也有很多區別

        主要原因在這幾方面

        取消公攤是大勢所趨?

        事實上,近年來,中央以及地方也在嘗試提出取消“公攤面積”的征求意見或提議,多位人大代表亦有提出“取消公攤”的議案,然而至今相關征求意見或提議未在全國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國內對取消“公攤面積”的城市早有實踐。據了解,早在2002年6月,重慶人大常委會通過條例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筑面積作為計價依據。時至今日,重慶取消“公攤面積”政策已執行了21年。

        另一座城市——合肥,近日也在研究謀劃全市房地產工作時提出,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

        那未來我們可能會取消公攤嗎?

        央視新聞去年8月曾報道,在業內人士看來,取消“公攤面積”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會影響到購房者的權利。

        從購房人的角度看,“公攤面積”太小,可能意味著狹窄的電梯間、一梯多戶、公共活動區域減少等配套設施問題,進而影響居住的質量與舒適度。

        此外,取消公攤面積后,還會給業主入住后公攤部位的管理、維護以及后續產生的安全責任帶來許多現實問題。因此,完全取消公攤,在實踐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很多困難和問題。

        收房時發現房屋面積縮水

        業主如何維權?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公攤面積不合理導致面積誤差比超過3%時,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要求開發商返還房價款; 3%以內部分原價返還; 超出3%部分雙倍返還。

        圖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在收房后,假如對公攤有異議,購房者可以攜帶購房合同、建筑施工圖、房屋銷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產測繪中心申請面積鑒定。但如果公攤面積與購房合同中的約定一致,購房者因疏忽沒有注意到公攤面積不合理,則有可能無法獲得賠償

        你認為取消公攤是大勢所趨嗎

        歡迎在評論區發表看法~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綜合整理

        部分內容綜合自央視新聞、合肥日報、法治日報、新京報、中國經濟網、網友評論等

        責任編輯 何丹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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