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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業主要法律風險點及防范措施_天天熱點

        日期:2023-06-16 22:15:44 來源:天津市中小企業協會

        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面臨著諸多風險,比如市場風險、勞動人事風險、稅務風險、合同履約風險等,這些風險都可事先運用法律手段加以防范和化解,使企業可以不發生或在發生后大大減少損失。但是中小企業往往忽略法律風險的防范,想等發生了問題或有了糾紛后再解決,孰不知,這會大大增加解決問題的難度,甚至會發生企業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的風險。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資料圖)

        中小企業從設立之初至經營中的

        常見法律風險有如下幾類:

        01企業設立風險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從規模、股東責任承擔范圍等角度區分,企業主要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兩類公司在設立時需具備不同法律條件也需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因此在設立企業時,企業的發起人是否對企業設立的法律要求有充分的認知及預先安排,是否相應履行了設立企業的義務以及發起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資格,都直接影響擬設立企業能否完成設立登記以合法合規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02合同風險

        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簽訂合同是企業將經營中商務談判落地以及評估履約情況最主要的形式,故合同風險是企業經營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我國民法典對在合同成立、生效、履行、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均作了相對明確的規定,企業在作為合同主體簽訂合同時,如忽視相應規定,發生爭議時,一方或雙方利益都可能受到損失。在與企業經營者的溝通中發現,許多中小企業在合同的審查、簽訂、履約等環節均缺乏管理。有的企業為了提高效率,把公司合同專用章交給業務人員隨身攜帶,簽合同前對合同條款不審查,合同簽訂后對合同文本也無備案管理制度,一旦合同相對方發生違約,將面臨應收賬款收不回,經營利益大打折扣甚至承擔損失的風險。

        03知識產權風險

        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特別是技術型企業,往往都手握有專利、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一旦泄漏,企業將喪失核心競爭力。一些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銷人員在公司工作掌握了公司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后跳槽或被高薪挖走,并商業秘密關鍵技術泄露給企業競爭對手,這種情況給一個企業的打擊很可能是致命的。因此,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要做好制度設計。

        04勞動人事管理風險

        企業的運營離不開人,每一個企業都不可避免的產生用工問題,從發布人員招聘公告、設置錄用條件、人員面試到試用期考核、轉正錄用,再到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員工的待遇問題直至員工離職,每一個階段及環節都需遵守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企業的任何違反勞動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都可能成為勞資爭議的導火索,給企業造成負面影響。

        05企業并購和融資風險。

        企業發展壯大往往要進行并購和融資,并購涉及公司法、稅法等多個法律,操作程序復雜,產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較高。此外,中小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還會經常面臨融資困難,傳統銀行貸款方式獲得融資受限于融資額度、企業自身實力,企業自身通過資本市場等方式直接融資又需跨越更高的直融門檻,難度更大。因此,面對經營的資金壓力,有些企業可能通過民間借貸、集資、違規借貸等方式籌資,企業對出借主體、資金來源的信息差甚至不合理的高息等,都會成為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這些企業如果資金鏈一旦斷裂,往往直接導致企業資不抵債走向破產。

        06提供擔保的法律風險

        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許多企業都采取民間借貸的方式融資,一些中小企業磨不過朋友請托、人情事故,在未考慮被擔保方經營情況和還債能力的情況下就草草地為其提供擔保,而這種盲目擔保的惡果往往在"關系戶"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致使擔保企業無奈承擔擔保責任又追償無門時讓企業自身陷入困境泥沼時,最令企業后悔和絕望。

        07企業涉訴法律風險

        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法治建設日益完善,企業在發生糾紛訴諸法律已成為常態,企業無論是主動起訴還是被動應訴,都應當了解相關程序法與實體法方面知識,以保證自己的訴權和實體權益不受侵犯,坦然面對法律爭議,防止企業因為不熟悉基本法律知識和訴訟或仲裁規則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在企業外部,企業也存在因自身的經營不規范遭受工商、稅務、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風險。各種因侵權行為產生糾紛等也可能發生在中小企業身上。

        企業要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在防范法律風險就要主動出擊。對于企業外部風險,由于其引發因素不是企業所能夠控制,不能完全杜絕,但要隨時注意,把問題解決在萌芽;對于企業內部風險,其引發因素是企業自身是能夠把控的,因而應當成為防范的重點。

        企業防范法律風險

        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增強企業經營決策者和員工整體的法律意識。

        作為主要做出經營決策的人員,實際經營者的法律風險意識對法律風險的關注和識別對企業經營直觀重要,如果經營者為追速度和效率而忽視法律風險,結果可能是不但達不到預期目標,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企業經營決策制定后,企業員工負責執行落實,不同員工崗位和工作內容,面臨的法律風險也不盡相同,所以,還需要因“崗”制宜針對性地培養不同崗位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只有企業經營者和全體員工都儲備了相當的法律意識,才能盡可能的避免、減少企業經營損失。

        二是,建立重大經營活動法律審核制度。

        中小企業應結合企業實際區分經營活動的重要性,對重大經營活動,應當有內部法務風控審核或委托外部法律顧問對經營活動中涉及的法律文件、法律事項作審查。以生產型企業為例,首先要在采購、銷售環節上,參與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以降低項目風險。其次,還應對各項開支行為進行嚴格審計和法律審查,杜絕違法開支現象,提高財務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

        三是,規范合同管理,建章立制。

        合同是企業經營中最基本、最常見的法律文件,做好合同管理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工作。對合同的前期商務談判、合同條款磋商、簽訂、履行作動態管理,分階段、按環節制定規章制度,做到事前審、定期考,隨時查,有問題及早通報,盡早解決。企業經營中,往往造成應收賬款滯緩、催收力度弱的原因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導致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信息差,導致財務不知道業務合同簽訂情況、付費節點。因此,在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應當做好合同臺賬寫明合同履約關鍵節點并進行各部門共享,實施合同全流程管理,做好全程信用風險控制。

        四是,謹慎擔保。

        擔保是為保證債務實現,合同向對方履約等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對增加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安全非常重要。中小企業無論是在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為他方提供擔保時,均應當明晰擔保的的內容、范圍、方式、程序、擔保實現的情形等關鍵要件,利用好這一措施。中小企業在接受擔保時,應從程序、實體兩方面作審查,如擔保提供方是否已就對外擔保事項做出有效決議?提供擔保的財產權屬情況?擔保方的主體經營情況等。中小企業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時,要充分謹慎考量擔保必要性及擔保風險,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以盡可能降低擔保實現后我方追償權的落實,降低合同擔保風險,保障企業安全。

        五是,重視證據,隨時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存。

        俗話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證據的意識缺乏導致一些中小企業一遇糾紛便陷入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說的困境,在糾紛的處理中吃盡苦頭,造成無謂損失。因此,中小企業應當重視合同文本、財務憑據、往來函件等的留存、整理、歸檔,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生爭議成訴,就能及時查閱合同文本、往來函件、交易憑證等作為訴訟中的證據,在訴訟中有理有據。

        六是,健全企業勞動人事制度,在處理勞動人事糾紛中避免被動。

        相較于外部經營風險,企業往往容易忽略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合規管理,進而發生勞資爭議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目前中小企業被勞動者提起仲裁的勞動爭議仍集中在未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已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規定的事項,可以說是犯了最基本的錯,吃最不值當的虧。在社會整體法治建設已到新高度,勞動者法治意識維權意識也相應提高的情況下,企業必須改變老舊觀點,勞動用工必須依法合規,做到“安內”,才能攘外。

        七是,建立其它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做到未雨綢繆。

        除了前述六項工作外,中小企業應該在公司法務風控或法律顧問的幫助下,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相應建立健全如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管理等法律事務的管理制度,理順流程,防范各類風險。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也要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存在的工商、稅務、安全以及各類監管等執法風險;同時在辦理企業各類證照資質、子公司或分支機構注冊注銷等事務中,也應聘請法律顧問進行必要的指導與協調。

        在國家治理全面法治化的今天,中小企業在經營中的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企業經營者要有足夠的法律風險意識,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才能控制法律風險,使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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