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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子被掌摑還手遭警方認定“互毆”引熱議:被打還手為什么是互毆|環球微速訊

        日期:2023-05-08 06:27:59 來源:濟南時報

        什么是“互毆”?


        【資料圖】

        近日,成都鐵路公安局針對一起案件的“互毆”認定引發網友一片質疑。

        5月2日,一女子發布視頻稱,當天其獨自乘坐高鐵,在其后排坐了5個人,其中兩個大人三個小孩。列車行進過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戲,其間多次撞擊其所坐椅背。該女子稱,由于無法忍耐孩子多次撞擊其椅背的行為而回頭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為引起孩子家長不滿,雙方因此起了爭執。爭執中,孩子家長扇了該女子一巴掌,該女子也進行了還擊。

        當天有媒體記者采訪到了一位與該女子同在一個車廂的乘客谷女士(化姓)。谷女士介紹,當時其乘坐的是G6276次列車,列車始發站為峨眉山,終點站為廣元,途經過成都、綿陽等地。谷女士稱,雙方的沖突確因熊孩子撞擊椅背引起。另有同車乘客告訴記者,當時,在列車乘務人員正在進行調解時,雙方發生了肢體沖突。

        5月3日,孩子家長報警,上述涉事女子被傳喚。該女子認為孩子父母有錯在先,還先動口罵人并且動手打人,應是主要責任方,因此拒絕和解。

        最終,警方認定雙方構成“互毆”,對上述被打后還手的女子處以200元行政處罰,對孩子家長處以500元行政處罰。

        該處罰結果公布后,立刻引起廣大網友熱議。

        網友近乎“一邊倒”地支持該女子不要和解,要復議。

        其中不少網友表示,對處罰結果不能理解:被打了還要被罰?被打還不能還手了,是不是得躺下?

        還有一部分支持該女子的網友是從另一個角度出發:出于孩子教育問題,表示必須支持小姐姐,以此案例警示廣大家長要好好教育自家熊孩子才最要緊。也有一部分網友表示,被打后最好選擇報警而不是還手,否則就有可能被認定為互毆。這就是把有理的事變成了無理,實在是不劃算。

        實際上,該案之所以引起廣大網友評論“炸鍋”,關鍵還是在于警方給予該案性質的認定——互毆。網友認為,被打了才還手,不能認定為“互毆”,只是正當防衛。

        那么,什么是互毆?

        根據公安部網站發布的《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九)準確區分正當防衛與互毆型故意傷害。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綜合考察案發起因、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采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斗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斗,對于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故意挑撥對方實施不法侵害,借機傷害對方的,一般不認定為正當防衛。

        上述事件中,孩子在公共場所吵鬧、撞擊前排乘客椅背的行為其實是孩子家長監管、教育不到位,可以被認為是有錯在先。在受擾乘客(也就是該事件涉事女子)提出不滿而制止時,孩子父母不但沒有正確引導、教育,反而互罵、動手打人,如此行為也著實讓人難以認同。這也是廣大網友對該案件認定、處罰結果不滿的重要原因。(綜合中國青年網、極目新聞、公安部網站、網友評論等 見習編輯劉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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